群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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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心理学

定义

若干个体为某个问题自发地、没有预先计划地形成的群体行为。与集体行为相比,群众行为只是一些个体积极参加活动或偶尔参加活动,共同目标短暂,组织结构松散,角色不分化,没有公认的领导,凝聚力低,没有个体的归属感,是低层次的群体行为。

通常可把群体分为有组织群体和无组织群体。有组织群体一般是指集体,而无组织群体则通常是指群众。因此,群众行为也就是指无组织群体的行为。B.S.布卢姆曾把无组织群体分为4种:集群、大众、公众和社会运动团体。后来R.W.布朗又把集群分为暴众和听众两种。前者是指带有攻击性、挑衅性、恐惧性的集群现象,如暴动、危机状态下逃跑、诈骗、公共场合闹事等,后者是被集会、演讲或电影院吸引来的听众或观众。大众则是散布在广大社会范围内、接触大众传播媒介的一些人。集群和大众都是无组织群体,具有自发性、散漫性、被暗示性、情绪性和无责任性等特点。  

群众行为的形成

一般包括5个过程:①若干个体聚集在一起为某一共同注意的目标而互相交往,互相影响;②受到某种特殊的鼓动;③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并出现极化性的倾向;④产生为实现共同目标的行动;⑤对环境的重新估计。

西方社会心理学长期把暴群、反社会帮伙等消极的社会现象列入群众行为的研究,致使有些人认为群众是无理性的和没有责任感的。也有一些人认为社会心理学应该研究有积极的社会意义的群众行为。因此,目前社会心理学关于群众行为的研究主要包括模仿、暗示、个性消失和时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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