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药品/硝西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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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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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本药为苯二氮 类药物,具有安定、镇静及明显的催眠和抗惊厥作用。其催眠作用近似于生理性睡眠,服药后30-60分钟起效,作用持续6-8小时,醒后无后遗效应。
本药口服容易吸收,生物利用度为78%。血浆蛋白结合率为85~95%。半衰期为18~36小时,老年人约38小时,肝病时半衰期延长。本品在肝脏代谢,大部分以代谢产物形式随尿液排出,20%随粪便排出。可通过胎盘及分泌进乳汁。
【适应证】
(1)常用于治疗失眠。
【应用原则】
同地西泮。
【使用方法】
(1)催眠:每晚5~10 mg,睡前服。
(2)抗癫痫:1日~30 mg,分3次服,每次服5~10 mg。
【慎用及禁忌】
慎用:
(1)肝肾功能不全者。
(2)急性酒精中毒者。
(3)有药物滥用或成瘾史者。
(4)低蛋白血症患者。
(5)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6)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禁用:
(1)对本药过敏者。
(2)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患者。
(3)孕妇、15岁以下青少年。
(4)重症肌无力患者。
【不良反应】
偶见嗜睡、易激惹、共济失调、眩晕、头痛、便秘、白细胞减少等。
【注意事项】
服药同时避免饮酒,余同地西泮。
参看
氟西泮 | 氯硝西泮 |
出自A+医学百科 “精神药品/硝西泮”条目 http://www.a-hospital.com/w/%E7%B2%BE%E7%A5%9E%E8%8D%AF%E5%93%81/%E7%A1%9D%E8%A5%BF%E6%B3%AE 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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