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药品无菌检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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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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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生物制品应按卫生部《生物制品造及检定规程》中有关无菌的检查的规定办理。
(二)培养及基及其制方法
1.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
酷冻(胰酶水解) |
15g氯化钠 |
2.5g |
5g新鲜配制的0.1%天青溶液 |
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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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胱氨酸 |
0.5g(或新鲜配制的0.2% 亚甲蓝溶液0.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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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乙醇酸钠 |
0.5g琼脂 |
0.5-0.7g |
(或硫乙醇酸0.3ml) |
水 |
1000ml |
酵母浸出粉 |
5g |
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加入水内,微温溶解后,调节 pH为北碱性,煮沸,滤清,按量加入葡萄糖和天刃溶液摇匀,调节pH 值使灭菌后为7.1±0.2分装,1150灭菌30分钟。
2.霉菌培养基
除葡萄糖外,取上述成份加入水内,微温溶解后,调节pH 约6.0,煮沸,加葡萄糖溶解后,摇匀,滤清,调节值使灭菌后为5.8±0.2,分装,1150灭菌30分钟。
3.选择性培养基(1)对氨基苯甲酸培养基(用于磺类药物的无菌检查):照上述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及霉菌培养基的处方及制法,各加对氨基苯甲酸0.125g,溶解后摇匀,分装,1150灭菌30分钟。(2)吐温培养基(用于油剂药品的无菌检查);照上 述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及霉菌培养基的处方及制法,各加10ml吐温80,摇匀后,分装,1150灭菌30分钟。
4.普能肉汤培养基
胨 10g 氯化钠 5g 肉浸液 100ml
取胨与氯化加入肉浸液内,微温溶解后,调节pH为弱碱性,煮滤清,调节pH值使灭菌后为7.2±0.2,分装,1150灭菌30分钟。
5.普能肉汤琼脂培养基(供细菌用平及斜面),照上述普通肉汤培养基的处方及制法,加入15-20g琼脂,调节pH值使灭菌后为7.2±0.2分装,1150灭菌30分钟。
6.0.5%葡萄糖肉汤培养基
胨 10g 葡萄糖 5g
氯化钠 5g 肉浸液 100ml
取胨与殷化钠加入肉浸液溶解后,调节pH为弱碱性,煮沸,加葡萄糖溶解后摇匀,滤清,调节pH值使灭菌后为7.2±0.2分装,1150灭菌30分钟。
上述培养基分别加按15ml与40ml分装与试管中,装量约为试管高度的的2/5,在1150灭菌30分钟。细菌培养基经30-35℃培养48小时。霉菌培养基经20-257.2±0.2分装,1150灭菌30分钟。
培养72小时后,应无菌生成。
培养基质量应能通过以下检查。
(1)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经按种按每1ml含100个以下的藤黄八叠球菌[CMCC(B)28001]菌液1ml,置30-35℃培养24小时后应生长良好。
(2)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经接种每1ml含50个以下的生孢梭[CMCC(B)64941]菌液1ml,置30-35℃培养24小时后应生长良好。
(3)霉菌培养基经接种每1ml含50个以下的白色念珠菌菌液1m,置20-25℃培养24小时后应生长良好。
[附注]肉浸液制备法:取新鲜牛肉,除去肌腱及脂肪,切细,绞碎后,每1000g加水3000ml,充分拌匀在2-10℃浸泡20-24小时,煮沸1小时,滤过,压肉渣,补足液量分装,121℃灭菌30分钟,置冷暗处备用。也可用牛肉浸膏3g,加水1000ml,配成溶液代替。
(三)对照用菌液
金黄色葡萄糖菌菌液:取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的普通琼脂斜面新鲜培养物1白金耳。接种至需气菌培养基内,在30-35℃培养16-18小时后,用灭菌的生水稀释成1:106。
(四)检查法
1.供试品如为注射液,供角膜创伤物术用的滴眼剂或灭菌溶液,任取供试品2支(瓶)以上,用适当消毒液清洁供试品容器的外表面后,以无菌操作吸取接种量的供试品溶液,分别接种于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5管,其中1管接种对照用菌液1ml,供作阳性对照;另接种于霉菌培养基2管,供试品溶液的每管接种量与培养基的分装量,应根据供试品的装量,按下列规定取用:
供试品装量 |
每管接种量 |
培养基分装量 |
2ml或2ml以下 |
0.5ml |
15ml |
2ml以上至2ml |
1.0ml |
15ml |
20ml以上 |
5.0ml |
40ml |
接种后轻轻摇动,使匀。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在30-35℃培养5日,霉菌培养基在20-25℃培养7日,抗生素类药品均培养7日,放射性药品培养5-7日。培养期间应逐日检查是否有菌生长(阳性对照在24小时内应有细菌生长);如在加入供试品溶液后,增培养基出现浑浊或沉淀,经培养后不能从外观上判断时,可取该培养液转种入另1支相同的培养基中或斜面培养基上,培养48-72小时后,观察是否现浑浊或在斜面上有无菌落生长。并在转种的同时,取培养液少量,涂片制成染色标本,用显微镜观察是否有菌生长。
2.供试品如为注射用灭菌粉末或无冻干品,照该药品项下的规定或按该药品剂量项下的溶剂用量加入灭菌用水或灭菌生理盐水,使内容物解成均匀的供试品溶液,取接种量的供试品溶液,接种于上述培养基中。
3.供试品如为供直接分装成注射用无菌粉末的原料药,按各药品项下的规定制成溶液,依法接种于培养基中。
4.供试品如外科敷料,取供试品2个包装,以无菌操作拆开包装,于不同部位前取约1cm×3cm的样品,分别接种于40ml培养基中。
5.供试品如有抑菌作用或含有抑菌物质时,可选用适宜的培养基,或种入较大量的培养基中,使该供试品稀释至不具有抑菌作用的浓度;或照下述“薄膜过滤法”处理并接种于培养基中。
6.供试品如为抗生素药品,取供试品不少于2瓶(支)或2份(原料经)分别按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方处理后,种入每管装量为40ml的培养基中,分别依法检查。
(1)青霉素酶法。取规定量的供试品,加入足够使青霉素灭活的无菌青霉酶溶液,使成约10ml,分别等量接种于培养基中。
(2)薄膜过滤法。取规定量的供试品,加入来菌生理盐水100ml或其他适宜的溶剂中,摇匀,以无菌加入装有直径约50mm、孔径不大于0.45±0.2μm微孔滤膜的薄膜过滤器内,减抽干后,用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适宜的溶剂冲洗滤膜3次,每次ml;取出滤膜,分成4片,取3片分别放在3管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中,其中1管接种对照用液1ml,供作阳性对照,另取1片放在霉菌培养基管中。
7.供试品如为放射性药品,取供试1瓶(支)以每管接种量为0.2ml,接种于每管装量为7,5ml的培养基中。
(五)结果判断
当阳性对照和显浑浊确有细菌生长时可根据观察所得的结果判定:如需气菌、厌气菌及 霉菌培养均为澄清或虽显浑浊但经证明并非有菌生长,均应判为供试品合格;如需气菌、厌气及霉菌及霉菌培养管中任何1管显浑浊并确证为有菌生长,应重新取样,分别依法复试2次,除阳性对照管外,其他各管均不得有菌生长,否则应判为供试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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