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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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美威(Cymevene),商品名更昔洛韦片。临床用于防治单纯疱疹病毒 HSV1 和 HSV2 的皮肤黏膜感染,还可用于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本药品被归类到单纯疱疹等药品分类。

目录

赛美威的副作用(不良反应)

1. 常见的不良反应骨髓抑制,用药后约 40% 的患者中性粒细胞数减低至 1000/mm3 以下,约 20% 的患者血小板计数减低至 50000/mm3 以下,此外可有贫血

2.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精神异常、紧张、震颤等,发生率约 5% ,偶有昏迷抽搐等。

3. 可出现皮疹瘙痒药物热头痛头昏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肝功能异常消化道出血心律失常血压升高或降低、血尿血尿素氮增加脱发血糖降低、水肿周身不适肌酐增加、嗜酸性细胞增多症、注射局部疼痛、静脉炎等;有巨细胞病毒感染视网膜炎的艾滋病患者可出现视网膜剥离

赛美威禁忌症

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服用赛美威须注意的事项

1. 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 本品并不能治愈巨细胞病毒感染,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

3. 本品须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内注射,每次剂量至少滴注 1 小时以上,患者需给予充足水分,以免增加毒性

4. 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

5. 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 1000/mm3 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 500/mm3 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 25000/mm3 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 750/mm3 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 - 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GM-CSF )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

6. 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 24 小时不超过 1.25mg/kg ,每次透析血药浓度约可减低 50% ,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

7. 本品需充分溶解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液浓度不能超过 10mg/ml ,一次最大剂量为 6mg/kg 。本品溶液呈强碱性( pH=11 ),滴注时间不得少于 1 小时,并注意避免药液与皮肤或粘膜接触或吸入,如不慎溅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眼睛应用清水冲洗,避免药液渗漏到血管外组织。

8. 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 3 个月。

9. 用药期间应每 2 周进行血清肌酐肌酐清除率的测定。

10. 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 6 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

11. 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两性霉素 B 联合用药的患者。

赛美威的用法用量

注意:不同企业生产的同种药品可由于包装规格的不同有不同的用药量。本文用法用量只供参考。如果不确定,请参看药品随带的说明书或向医生询问。

每次 1g ,每日 3 次,与食物同服。

赛美威药物相作用

1. 影响造血系统的药物、骨髓抑制剂及放射治疗等与本品同用时,可增强对骨髓的抑制作用。

2. 本品与肾毒性药物同用时(如两性霉素 B 、环孢素)可能加强肾功能损害,使本品经肾排出量减少而引起毒性反应

3. 与齐多夫定同用时可增强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必须慎用。

4. 与去羟肌苷同用或先后使用可使后者药时曲线下面积显著增加(增加 72% ~ 111% ),两者经肾清除量不变。

5. 本品与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同用可发生全身抽搐

6. 与丙磺舒或抑制肾小管分泌的药物合用可使本品的肾清除量 减少约 22% ,其药时曲线下面积增加约 53% ,因而易产生毒性反应。

7. 应避免与氨苯砜、喷他咪、氟胞嘧啶长春碱多柔比星甲氧苄啶磺胺类及核苷类药物合用。

赛美威药理作用

核苷类抗病毒药。本品进入细胞后迅速被磷酸化为单磷酸化合物,然后经细胞激酶的作用成为三磷酸化合物,在已感染巨细胞病毒的细胞内其磷酸化较正常细胞更快。更昔洛韦竞争性抑制 DNA 多聚酶,并掺入病毒宿主细胞的 DNA 中,从而抑制 DNA 合成。本品对病毒 DNA 多聚酶的抑制作用较宿主细胞多聚酶为强。动物实验中本品有致畸、致癌、免疫抑制作用和生殖系统毒性

赛美威贮藏方法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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