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功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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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功能检查(examination of visual function),依靠仪器对眼的形觉、光觉和色觉进行的功能检查,用以确定视功能是否正常。
这些仪器设备有视力表、色盲检查本、视野计、暗适应计、立体镜等,各种检查对眼均无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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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视力
亦称视敏度。反映眼底黄斑部中心凹的功能。分远视力(5m或5m以外的视力)及近视力(阅读30cm距离视力表的视力)。检查远视力测定眼的形象感觉。眼在视网膜上分辨两个独立点之间的最小距离的能力称为最小可分度,其次视皮质(视觉中枢)依靠认识处理最小的测量为最小认识度即认识刺激本性的能力。在正常照明情况下,最小可分度约为1分角(1'),代表物体在眼的结点所形成的角。在0.5~1分角下看物体时,在视网膜上的物象约等于锥细胞内段的直径。视力表上的图形或字即根据这个原理构成。视力表上的图形或字在眼结点构成5'角(可以认为是最小认识度的平均测量),但字或图形的每一笔划及邻近的两个笔划间的空隙在眼内形成1'角。
视力表上的视标(字或图形)按大小不同排列,最大的在上面,越向下越小。分别代表60、36、24、18、9、6和5m距离应看清的字或图形,均在眼结点构成5'角。被检者距视力表6m,根据其能看清表上第几行字,并以分数记录,即可代表其视力,如6/60,6代表被检者与视力表的距离,60代表被检者能看清表上第一行字。正常视力为6/6〔用英制的国家为20/20(20ft=6m),中国采用5m距离查视力,并用小数形式记录,正常视力为1.0(5/5)〕。若在距离6m处不能看清第一行字,可缩短与视力表间的距离,至能看清第一行字为止,其视力记录为X/60(X代表距离 m数)。若距离为1m时,仍不能看清第一行视标,可测试被检者在多远距离能数指数;若不能分辨指数,则试是否能分辨手动;若仍不能分辨手动,可以判明是否有光感。无光感者表明眼的视功能完全丧失(失明)。
近视力为测试在正常阅数距离(33cm)能读出近视力表上不同大小字的能力。
色觉
眼对颜色的感觉,为其区别不同颜色的能力,如形象感觉由视锥细胞介导。在波长39000~76000nm的可见光谱中,正常人能辨别120~180种不同波长的色调。视网膜识别颜色的真正性质仍不了解,有一些理论,其中以杨—赫尔姆霍兹二氏理论为一般所采纳。该理论假定视网膜内存在三种不同结构,含有三种不同的感光色素,分别对三种基本颜色(红、绿、蓝)的光敏感。三种视锥细胞发出的色觉信息由三种不同的神经通路传入视觉的不同中枢,在外产生相应的色觉,三种色觉的刺激相等时即产生白色。有正常色觉的人有这三种感光色素存在,称为三色视者。此为三色理论。
如果三色视者有一种感光色素异常(不是缺失),则发生色弱。多发于男性,有性连遗传性。若缺失一种感光色素,则产生色盲。
检查色觉,常用石原忍氏或斯蒂林氏假同色图。这些图片用鲜明度相同但颜色不同的圆点组成,即用一些大小不同的点(多为红绿色)组成数字或图案,以其他颜色的点为背景,正常人容易认出而色觉障碍者不易辨认。对于儿童,尤其是较精细的检查,可用颜色匹配法或阿尔迪—龙德—里特菜尔三氏假同色图片(其中为几何图形而不是数字)检查。
视野检查
当单眼注视某一目标的同时该眼所能看到的范围称为视野。注视点处物象清楚,色彩鲜明,而远离注视区的物体,影象模糊,色彩暗淡。前者为中心视力,代表黄斑中心凹处视锥细胞的功能;后者代表黄斑中心凹外的视杆细胞功能。视网膜、视神经和视路的功能可由检查周边及中心视野所查出。颅内疾患亦可引起视野改变,因此检查视野可有助于颅内疾患的诊断和定位。
视野检查根据试标是否移动而分为动态和静态两种。所使用的仪器为视野计。动态检查法所用视野计通常为弓形(或称弧),检查时被检者的下颌固定于可调整的颌架上,头在直立位置,被检眼注视视野计弧的中心注视点,遮盖另眼。视野计的半圆形弧半径为33cm,可以向各个方向旋转。检查时每次转动15°,用不同大小、不同颜色的试标沿弧从周边逐渐向中心移动,至被检者看到试标出现并且能分辨出颜色为止,表明在这一方位上周边视野的范围。将各方位测试所得的度数记录在周边视野图上,各点联接起来即为周边视野。根据视力好坏选择不同大小的试标,通常视力好的,可选用3mm直径的试标。常规用白色及红色,有时加用蓝色。正常人的视野上方垂直方向约45°,颞侧水平方向约90°,下方垂直方向约65°,鼻侧水平方向约55°。颜色视野的形状与白色视野相似,仅范围较小(蓝>红>绿)。
另一动态检查为平面屏幕。可测注视点以外30°范围内的视野。根据被检查者与屏幕的距离为1m或2m,选用不同大小的屏幕。用平面屏幕检查可确定视野中心或旁中心部分有无暗点。这种暗点若很小,则难以在周边视野计上查出。检查时被检者用一眼注视中心点(另眼遮盖),当看不见屏幕上移动的试标时表明视野中有暗点、缺损。因视神经盘无感受细胞,因此在视野中视盘投影部位形成生理盲点。用各种大小和不同颜色的试标检查。暗点有几种,比较暗点即能看到视标但不能分辨颜色时的暗点,表示视功能较正常减弱,但未完全丧失。完全看不到视标的暗点称为绝对暗点,表示视功能完全丧失。
上述检查中所用视标可用灯光,加上颜色滤光片,视标有不同的大小,要求前后一致,有可比性。
为了有可比性,现代化视野计改为碗形。其半径仍为33cm。戈尔德曼氏碗形视野计,设计一个标准化背景照明,视标用灯光,有不同大小,不同光强度及不同颜色,投照在碗形的内面,可用以准确查出暗点及其浓度,并且可静态查出视野。视标也可不移动而逐渐加强视标的照明,直到被检者看见为止,此称阈照明。对全视野的阈照明进行对比,可得出视野缺损更为敏感的估价。
另一种静态视野检查法为视野计上各部分分布有许多光点,如弗里德曼氏分析仪。这些光刺激点的形式或照明强度可以同时变易。
适应
视刺激的效应不一致,取决于在刺激时视网膜的适应状况。在明适应状况,视觉大部分由视锥细胞介导,与识别形态和颜色有关(明适应视觉);在暗适应状况下,视觉大部分由视杆细胞介导,主要与光和运动的识别有关(暗适应视觉)。从明处到暗处时发生暗适应,视网膜敏感度明显增加,在最初10分钟内增加迅速,于40分钟时视网膜敏感度达到最大程度。因此一个在明适应情况下不能看见的刺激,可以在暗光下看见。因为暗适应过程主要是视杆细胞的功能,而视杆细胞分布以视网膜赤道部以外为多,因此,暗适应并不一致地发生于全视网膜,最大发生于周边部,而在中心部最少,因为中心部以锥细胞为主,以致在弱的照明下,黄斑中心凹及旁中心凹几乎变得毫无功能。相反,从暗处转到明亮处时,明适应过程发生。这一过程相当迅速,以致在数秒内,视网膜敏感度明显下降。
测定暗适应通常用暗适应计。眼在恒定光线下明适应,然后立即测定阈敏感度。每数分钟重复读数至敏感度不再升高为止。检查时始终在黑暗中进行。以亮度几何级数表示,以光敏感度为纵坐标,单位为毫勒克司(m.lux),以时间(分)为横坐标,绘出曲线即为适应曲线。
立体视觉
双眼单视的最高形式。外界物体的形象,通过每只眼的感觉系统,将信息传达到大脑视中枢,视中枢将分别来自双眼的物象综合成一个完整的、单一的并有三维空间的物象即立体视觉。
双眼视觉功能可分为三级,即同时视(Ⅰ级,两眼对物像有同时接受能力,但不必二者完全重合)、融合(Ⅱ级,大脑综合来自两眼的相同物像,并在知觉水平上形成一个完整的印象)和立体感(Ⅲ级)。Ⅲ级功能是建立在Ⅰ、Ⅱ级功能的基础上的。两眼的视力如果相差很大,如一眼弱视或两眼屈光度相差较大,则两眼所看到影象不能融合为一,不能产生立体感。两眼必须有同时注视同一目标的能力,并且两眼视网膜对应关系必须正常,否则也不能有立体感。
通常用大型弱视计估价眼的感觉情况。该仪器由两个可调节的管构成。每一只眼分别看到一个被照明的影象。这两个管可水平或垂直移动,并有刻度。检查时,在每一管端各放一张图片。当有双眼单视时,各眼所见图像可融合为一个图像,如一眼所见为鸟,另一眼所见为鸟笼,可合鸟在鸟笼中。而有立体感时,两眼所见图像为三维的(立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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