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药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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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虫药中毒(insecticide poisoning),杀虫药进入人体引起的中毒。杀虫药是来自植物或人工合成用以杀灭农业害虫和卫生害虫的有机化合物。因为杀虫药对农业增产的效果十分显著,对控制多种传播传染病的媒介昆虫又非常有效,已成为城乡人民生产和生活的心需品。除剧毒杀虫药能引起人、畜中毒外,一些低毒杀虫药经长期接触或偶然大量服用也会引起中毒。由于杀虫药物的广泛应用,杀虫药中毒事故在世界各国日趋增多。据世界卫生组织杀虫药专家组1985年估计,全世界每年大约发生100万左右中毒病人,其中约死亡 20000人(WHO/VBC/86.926)。因杀虫药而死亡的人数在所有意外中毒死亡总数中约占7%,其中发展中国家占15%,发达国家占 3%。由于使用杀虫药的品种、数量、方法及防护措施不同,在各个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杀虫剂中毒和死亡的发生率有很大差异,一些国家如瑞士、丹麦和荷兰等国由于急救措施得当,已没有中毒死亡事故。而在有些国家,杀虫药中毒死亡人数在各种中毒死亡人数中仍占相当大的比例。大量使用杀虫药的地区杀虫药中毒发生率比其他地区高。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农业工人中毒发生率高达500/100000,斯里兰卡北部农业区为381.2/100000。总的趋势是发展中国家杀虫药中毒和死亡人数仍在增加,发达国家死亡人数在减少。
杀虫药对人类的危害
可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在生产、分装、运输、配制和使用过程中,杀虫药可通过皮肤、粘膜、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人体,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此外,还可通过风或水污染环境,使一些动植物受到污染,进入食物链,有些动植物还具有浓集某些杀虫药的能力,人们食用污染的动植物可受到间接危害。杀虫药中毒也见于事故或故意(自杀、他杀)的情况。
杀虫药的种类繁多,作用和毒性也各异。有机氯杀虫药,如DDT和六六六等是1950~1960年代广泛使用的高效杀虫药,但它们在自然界难以分解,长期大量使用可造成环境污染,它们能在人畜的肝脏和脂肪中蓄积引起慢性中毒。然而 DDT至今仍然是最有效的室内滞留喷洒杀虫药之一,而且还是杀灭小家鼠的一种有效药物,故仍在使用。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是有机磷类杀虫药,如敌敌畏、马拉硫磷等,它们具有广谱、高效、速效和残留期短、不污染环境等优点,但仍有一定毒性,使用不当或误食可引起急性中毒。熏蒸杀虫药是在常温下即可挥发的一类杀虫药,如磷化氢、溴甲烷、环氧乙烷等。它们具有穿透力强、广谱、高效并兼有灭鼠的作用,但它们对人畜毒性也很强,只适应于密闭的粮库等场所。利用微生物杀虫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如苏云金杆菌,某些真菌和病毒等都可用作杀虫制剂。用来杀虫的微生物一般对人畜都不致病,但经常吸入也能引起人类的过敏症。因为它们不是广谱的,使用上受到限制。
目前最有前景的杀虫药是人工合成的拟除虫菊酯类杀虫药,如二氯苯醚菊酯,溴氢菊酯、速灭杀丁、炔戊菊酯等。它们具有广谱高效、速效和低毒的特点,但大量进入人体也能产生兴奋、抽搐、肌颤、流涎、运动失调和呼吸困难等一系列中枢神经中毒症状,但很少发生死亡。这一类杀虫药的另一特点是对鸟类的毒性很低而对鱼类和甲壳动物毒性很高。
目前中国使用最广泛、经常发生中毒的是有机磷类杀虫药。有机磷类杀虫药进入人体后能与胆碱酯酶结合,使胆碱酯酶失去水解乙酰胆碱的能力,从而导致组织中乙酰胆碱过量蓄积,引起一系列类似神经性化学毒剂中毒的症状:瞳孔缩小、肌颤、抽搐、肺水肿、惊厥、昏迷等。少数重度中毒病人由于末梢神经损伤,病后可发生四肢瘫痪。
有机磷类杀虫药中毒发生后,必须迅速组织抢救,因为病情发展极为迅速,重度中毒者可在几小时,甚至数分钟之内死亡。中毒救治原则为:①把病人迅速撤离污染区,脱去沾染毒物的衣服,对身体污染部分用肥皂水进行清洗;②中毒早期给予足够量的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苯那辛、东莨菪碱、解磷定注射液等。抗胆碱能药的用量随中毒程度而增加,但过量的抗胆碱能药物也能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应予注意。
杀虫药中毒的预防
政府有关部门应制订杀虫药管理法规,保证在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各类杀虫药的过程中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国家应成立有权威的农用药械管理机构、监督法规的执行情况并审批各种药械的生产和发行许可证。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杀虫药的正确使用方法和防护措施。对基层医务人员定期进行杀虫药中毒的急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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