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药品卫生检验方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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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则
一、供试品取样及注意事项
1.供试品取样应有一定数量,以使检验结果有代表性。因此,正常的供代品,一般每悠批应随机抽取两瓶或两盒以上的包装单位。检验时每次量少应分取两瓶(盒)以上的样品共10g或10ml,中药蜜丸至少应分取4丸以上共10g;贵重或微量包装的供试品,取样最可酌减。
2.凡异常的供试品,则选取有疑问的样品进行检验。
肉眼能看出发霉生虫变质、活螨的样品,应判为不合格,无需再作抽样检验。
3.检查活螨的样品抽样量,见活螨的检验法。
4.供试品在检验前,应严格保持包装的原有状态,不得启开。防止再污染。并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微生物再繁殖,以免影响检验结果。凡已将原包装启开,则无代表性,应另行取样。
5.供试品在检验过程中,从开封至全部检验操作时结束,须防止微生物再污染和扩散。凡直接与样品的接触的用具,均应事先灭菌并保持无菌;全部操作须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的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6.供试品稀释后,须在1-2小时内操作完毕,防止微生物繁殖或死亡。
7.供试品稀释成供试剂液后,应在均匀状态下取样。凡因抑制菌或不溶于水的剂型,其供试品应作特殊处理后进行检验。
8.从供试品检出大肠杆菌或其他致病菌的报告发出起,该菌促保存一个月备查。如有疑问,可送药检部门或上一级检单位复核。
二、供试品制备
1.凡固体样品,应称取10g,加在100ml稀释剂(生理盐水或磷酸盐缓冲液)中,经充分研磨或振摇制成试液。液体样品则可量取10ml加在90ml稀释剂中,混匀后成供试液。
2.凡含有防腐剂或抑或菌成分且影响检验的供试品,可经离心沉淀集菌法及其化适宜的方法处理后,检验大肠杆菌和其他病菌。集菌处理法如下:
取供试液10ml,以无菌手续放在灭菌尖底刻度离心管中,经每分钟3500转以上离心沉淀30分钟,用灭菌毛细吸管取上清液弃掉,并留管底的2ml残余液,将基全部洗净加在培养基中,进行增菌检验。含有不溶性药渣的样品稀释液,可均匀吸取10ml放在离心管中,先经每分钟500转左右离心沉淀5分钟,取其上清液放在另一灭菌尖底类刻度离心管中,经每分钟约3500转以上离心沉淀30分钟,轻轻吸取上清液弃掉,取其管底的2ml残余淮全部洗净加在培养基中,半菌检验即得。
3.非水溶性的软膏、乳膏、油膏剂等,可称取样品5克,放在乳钵或杯中,加8ml灭菌的吐温-80充分研磨匀后,加入经140℃干热灭菌半小时的西黄蓍胶2.5g研磨匀。再加少量45℃的稀释剂充分研磨使成均匀乳剂随后边加入稀释边研磨使成100ml乳剂移至三我瓶中,即为1:20供试液。
或称取供试品2.5g,分别量取液体石蜡10ml,吐温-8010ml,稀释剂30ml。先将供试品置乳钵中,边研磨边滴加液体石蜡;然后再边研磨边滴咖吐温-80,研磨均匀后,再边加入稀释剂边研磨,开始每次约1ml,待起团块后,加入稀释剂3ml,稍停一分钟,再轻轻研磨至乳化,将稀释加完止。即得1:20供试液。
4.滤膜法:取规定量的供量的供试品,按1ml加入灭菌生理盐水50ml左右,摇匀,用灭菌吸管或注射器注入薄膜过滤器内,减压抽干后,用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适宜的溶剂冲洗薄膜3次,每次ml。取出蒲膜,剪成几条,加至10ml灭菌稀释剂中,充分摇动,使成供试液。可供细菌、酵母菌和霉菌计数用。或将成几条的上述蒲膜有加至有关的增菌培养基中培养,或供检查绿脓杆菌或金黄色葡萄球菌用。
三、阳性菌株对照试验
1.为便于研究观察成药制剂中,某些含有防腐剂和抑制菌成分的干扰作用,以及测试常规检验方法和培养基、试剂等的灵敏度时,可将定量的已知阳性对照菌加在供试品稀释液中,按检验供试品的操作方法进行阳性菌的对照试验,阳性对照菌应生长。
2.常用的阳性对照菌株,卫生部检定所编号:大杆菌44102、沙门氏菌50094、绿脓杆菌10104、金黄色葡萄球菌26003和破伤风杆菌64067等。
3.对照试验加入的已知活菌量,每批试品应控制在50-100个范围之内,需氧菌常用的计数方法,如金黄色葡萄球可用37℃培养18-20小时新鲜肉汤培养物,十倍递增稀释至10-6,取其0.1ml按琼脂平板表面涂抹法或取10-7稀释液1ml按浇碟法进行活菌数测定。按每ml菌菌液内所含的活菌量,取适量加在供试品量对照检验即得。破伤风杆菌的阳性对照以作毒力试验为主(具体操作见破伤风杆菌检验项目)。
4.作阳性株对照试验时,注意安全,严格防止污染供试品和环境。为此,加入阳性菌的操作可另外无适宜的地方进行。
检验方法
一、细菌总数测定法
细菌总数的测定,是考察供试品每g或每ml内所污染的活菌数量。测定结果便于判明供试品被细菌染的程度,以及生产单位所在用的药品原料、工具设备和工艺流程、操作者的卫生状况,是对供试品进行卫生学总评价的综合依据。
二、酶菌总数测定法
霉菌总数(包括酵母菌)的测定,是考察供试品每g或每ml内所污染活的酵母菌、霉菌数量,供以判明供试品酵母菌。霉菌污染程度及其一般生物状况。
三、大肠杆菌检验法
大肠杆菌来源于人和温血动物的粪便。凡由供试品中检出大肠杆菌时,表明该药品已被粪便污染,患者服用后,有被粪便中可能存的其它肠道病菌和寄生虫卵等病源体感染的危险。因此,大肠杆菌被列为重要的省沙门氏菌,是非规定灭菌口服药品的常规必检项目之一。
四、沙法氏菌检验法
主要寄生在人体,哺乳动物和家禽的肠道内,可随同粪便的排泄污染水源、食品与药品。沙门氏菌的种类繁多,有些对人有致病力,如伤寒沙门氏和副伤寒沙门氏菌;有些对动物有致病力,如鸭沙门氏菌和雏沙门氏菌;尚有一些对人和动物皆有致病力,如肠炎沙门氏菌、鼠伤寒沙门氏菌和猪霍乱沙门氏菌等,它们能引起人类伤寒症、急性胃肠炎和败血症等。
带有这些细菌的人与动物常可直接或间接地污染药品的生产环境、工具设备和原料、辅料,以及半成品和成品。特别是用动物脏器制成药品,污染机率较高,影响患者用药安全,并有可能通过药品的流通而传播,故将沙门氏菌,应列为药品的必检项目。
五、绿脓杆菌检验法
假单胞菌属的绿脓杆菌对人类有致病力,同药品卫生有关。特别在大面积的烧伤,烫全国各患者,眼科疾病和其他外伤方面,常因感染绿脓杆菌后病情加重,造成患者伤处化脓,并可引起菌血症等,眼角膜溃疡甚至失明,损害病人健康。因此一般眼科制剂和外伤用药,规定不得检出绿脓杆菌。
六、金黄色葡萄球检验法
金黄色葡萄球在自然界分布较广,常可污染药品及食品,是葡萄状球菌中对人类致病力最强的一种,能引起人体局部化脓性病灶,严重时可致败血症。某些溶血性菌株尚可产生耐热性的肠毒素,加热到100℃、30分钟毒素不致破坏,有时细菌已被杀死,毒素仍然存在,以致引起急性胃肠炎,是人类食物中毒症的常见病因之一。因此,目前规定凡外用药品、眼科制剂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
七、破伤风杆菌检验法
破伤风菌属于专性厌氧梭状芽孢杆菌属,广泛分布于泥土上层吸入人和牲畜的粪便中,以根,茎类植物为原料的药品。常可受到污染。本菌为专性厌氧菌、菌体细长,周身有鞭毛,能运动。成熟的芽孢的菌体似鼓槌状,是破伤风杆菌的形态特征。本菌为革兰氏染色阳性,但培养较久后常为革兰氏染色阴性。其繁殖体的抵抗力同其它无芽孢菌相似,而芽孢则有高度抵抗力,经温热100℃;干热150℃一小时尚参存活,在尘埃或土壤中可数年不死。
破伤风病主要由破伤风杆菌的外毒素棗神经毒素引起的,这种毒素有选择性地作用于神经系统,特别是能引起脊髓前角细胞中,从面发生伸肌痉挛性收缩,呈角弓反张强直状态是破伤风特有的抽搐症状。因此,用于湥部组织、创伤和溃疡面的外用制剂不得检出破伤风杆菌。
八、活螨检验法
螨,属于节肢动物门,蜘蛛纲,蜱螨目,种类繁多,分布甚广。其生活习性各异营自由生活或寄生生活。在土壤、池沼和江河湖海里,动植物体上,贮藏食品和药品中,都有它们的存在。体形微小、多在一毫米以下,一般呈圆形或卵圆形,头胸腹分界不明显。幼螨足三对,成螨足多数为四对,足由六节组成。口器向前端突出,螯肢常呈螯钳状,有齿。须肢节数因种类而异由一~二节到五节组成,一般呈爪或钳状,偶尔为长形。有些种类在躯体前端背面或两侧有一~二对眼。呼吸通过气管或体壁进行。躯体两侧对称,表面被有坚硬的几丁质的板,保护其内部器官和支持肌肉固定。体表刚毛、它的形状、数目及彼此间长短比例和排列位置因种类而异,在分类上有重要意义。
螨可蛀蚀损坏药品,使药品变质失效,并可直接危害人体健康或传播疾病,例如,中成药中发现的腐食酪螨,对人具有致病力。一种是引起皮炎,另一种是引起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的疾病。因此,用于口服、创伤、粘膜和腔道的药品,不得检出活螨。
供试品取样量:每批取两瓶或两盒以上的包装单位;贵重或微量包装的供试品,取样量可酌减。
药品卫生标准补充规定和说明 | 药品的溶血试验、局部剌激及过敏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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