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核发《制剂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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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单位配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质量的设施、检验仪器和卫生条件。制剂,必须根据临床需要并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赁医生处方使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审核批准发给《制剂许可证》,然后可以在该证有效期内配制规定品种的制剂。《制剂许可证》到期重新核发。
GCP与医院制剂 | 制订《制剂规范》 |
出自A+医学百科 “医院药学/核发《制剂许可证》”条目 http://www.a-hospital.com/w/%E5%8C%BB%E9%99%A2%E8%8D%AF%E5%AD%A6/%E6%A0%B8%E5%8F%91%E3%80%8A%E5%88%B6%E5%89%82%E8%AE%B8%E5%8F%AF%E8%AF%81%E3%80%8B 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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