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全身麻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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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麻醉药吸入麻醉药有两种:一种是挥发性液体,如乙醚、氟烷等;另一种是气体,如氧化亚氮。
(1)乙醚(DiethylEther)
1)不良反应
①呼吸系统:对呼吸道粘膜刺激性强,易增加腺体分泌;呼吸道如有粘液或痰等未能及时排除,就有发生肺炎的可能。
②生殖系统:乙醚全麻可使子宫肌松驰,因此易使分晚出血量增多,并可通过胎盘抑制胎儿呼吸。
③消化系统:可使胆汁分泌减少;偶可引起肝损害,术后出现黄疸。
④心血管系统:乙醚蒸气浓度如超过30%(小儿15%,婴儿更低)可直接作用于心脏传导系统,甚至引起心脏骤停。低血容量休克的病人,心搏出量减少,肝肾等内脏供血不足,外周血管呈收缩状态,而脑组织血流量相对地增高,此时如用乙醚全麻,进入脑组织的量相应地增多增快,易产生过量中毒。
2)禁忌证:禁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肺部炎症、酸中毒、肝功能严重损害、明显黄疸、颅内压明显增高、手术需要电灼电刀者、慢性呼吸道感染疾病。
(2)氟烷(三氟氯湨乙烷、三氟乙烷)
1)不良反应:与乙醚相比,毒性较大,特别是对呼吸及循环的抑制,因此用氟烷麻醉时必须避免过量。
①心血管系统:易引起心律失常,氟烷全麻时应禁用肾上腺素或去甲肾上腺素。
②消化系统:能抑制肝功能,但停药后可恢复。原有肝病的患者,或肝功能正常者反复应用氟烷麻醉,有时可引起严重的肝扣害。所以重复用药至少不要短于3个月,能延长到6个月更好;而且必须查明,在氟烷第一次麻醉过程中,以及在恢复期间,病人应全无不良反应,更没有肝肾功能不全的发生。
③禁忌证:剖宫产、心功能不全、休克或心律失常;急慢性肝脏疾病、胆疾病以及肝胆外科手术,应慎用或禁用。
2)相互作用:与利血平、六甲铵等降压药有氯丙嗪有明显的协同作用,能产生严重的低血压。为防止意外,最好在麻醉前10~14天停用利血平等药物。与左旋多巴合用可能致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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