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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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板蓝根口服液

汉语拼音:ban la gen kou fu ye

【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非处方药药品。

【成 份】板蓝根。辅料为

【性 状】本品为棕色的液体;味甜。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病毒性感冒,咽喉肿痛

【规 格】每支1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支,一日4次。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使用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标准来源

93年药品种资料汇编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生产厂家:

板蓝根口服液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20025929

板蓝根口服液 广西天天乐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20025931

板蓝根口服液 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20025930

板蓝根口服液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10930016

板蓝根口服液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200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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