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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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细胞病毒感染是先天性感染疾病的最常见的病因,能引起胎儿、婴儿严重损害,甚至死亡。尤其重要的是导致中枢神经系统的后遗症。妊娠期由于免疫机制和内分泌环境的改变,可使宿主细胞与病毒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使潜伏的病毒再活动。初次感染者1%~5%孕妇出现单核细胞增多症、肝炎和间质性肺炎等。新生儿先天性巨细胞病毒感染者占全部新生儿的0.5%~2.5%,其中临床有异常表现者占15%~33%,10%发生永久性损害。中医认为本病多由肝胆湿热下注,阻于阴部而成。巨细胞病毒感染是由巨细胞病毒(CMV)引起的一种全身感染性疾病,近年已被列为性传播疾病。巨细胞病毒感染的特征性癌变为感染细胞增大,细胞核和细胞质内分别出现嗜酸性和嗜碱性包涵体。巨细胞病毒具有潜伏活动的生物学特征,多为潜伏感染,可因妊娠而被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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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的病因
1、母婴垂直传播也是巨细胞病毒的重要传播途径,包括由于宫内感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尤以妊娠最初三个月胎儿感染率最高,妊娠后期通常不引起胎儿感染。
2、产道感染,隐性感染的孕妇,在妊娠后期巨细胞病毒可被激活,从宫颈管排巨细胞病毒,胎儿在分娩过经软产道时,接触或呑咽含病毒的宫颈分泌物或血液而感染。
3、出生后感染,产妇唾液、乳汁、尿液中均含有巨细胞病毒,通过密切接触、哺乳等方式感染。
妊娠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的症状
孕妇在妊娠期间的巨细胞病毒感染,多为隐性感染,无明显症状和体征,能长时间呈带病毒状态,可经唾液、尿液、乳汁、宫颈分泌物排出巨细胞病毒。
少数出现低热、疲乏无力、头痛、咽痛、肌肉关节酸痛、白带增多、颈部淋巴结肿大、多发神经炎等。
若为原发性巨细胞病毒感染,引起胎儿先天异常的发病率高且病情严重。
先天性巨细胞病毒感染的诊断,除根据孕妇感染巨细胞病毒史和患儿的临床表现外。主要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确诊。若为宫内感染,出生时从新生儿尿液或脑脊液中能检出巨细胞病毒包涵体,或从脐血或新生儿血中检测出巨细胞病毒IgM,具有诊断价值。若为产道感染,至少于生后2周方能从新生儿尿液中检出巨细胞病毒包涵体。此外,新生儿尿液、胃洗出液、脑脊液沉渣作涂片并染色后,在光镜下查到巨大细胞内含典型嗜酸性核内包涵体,同样具有诊断价值。
妊娠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的诊断
妊娠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检查化验
(1)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孕妇血清巨细胞病毒IgG、IgM;
(2)孕妇宫颈脱落细胞或尿液涂片行Giemsa染色后,在光镜下检测脱落细胞核内嗜酸性或嗜碱性颗粒,见到巨大细胞包涵体,这种特异细胞称猫头鹰眼细胞,具有诊断价值;
(3)DNA分子杂交技术检测巨细胞病毒DNA,此法简便、快速、敏感;
(4)PCR技术扩增巨细胞病毒DNA,短时间内获满意结果。有资料表明,我国孕妇巨细胞病毒感染率为8.82%,新生儿脐血清巨细胞病毒IgM阳性率为2.32%;分子杂交技术检测孕妇血白细胞巨细胞病毒DNA阳性率为8.7%,母乳汁巨细胞病毒DNA阳性率为10.26%。
妊娠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的鉴别诊断
妊娠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的并发症
可发生流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若存活,约有10%新生儿出现低体重、黄疸、紫癜、肝脾肿大、智力障碍、视网膜脉络膜炎、脑内钙化、小头症等。多数患儿出生后数小时至数周内死亡,幸存者多有智力低下、听力丧失和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远期后遗症。
妊娠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的预防和治疗方法
避免感染。
妊娠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的西医治疗
1.于妊娠早期确诊孕妇患巨细胞病毒感染,或立即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或等待至妊娠20周时抽取羊水或脐静脉血检查特异性IgM,若为阳性应中断妊娠进行引产,以免出生先天缺陷儿。
2.于妊娠晚期感染巨细胞病毒或从宫颈管分离出病毒,无需特殊处理,妊娠足月临产后,可经阴道分娩,因胎儿可能已在宫内感染巨细胞病毒。由于新生儿尿液中可能有CMV,故应使用一次性尿布,或用过的尿布做消毒处理。
3.乳汁中检测出巨细胞病毒的产妇,应停止哺乳,改用人工喂养为宜。
4.抗病毒药物对巨细胞病毒感染孕妇并无实际应用价值,阿糖胞苷和阿糖腺苷8-10mg/(kg.d)静脉滴注可能有效。大剂量干扰素能抑制病毒血症,使病情见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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