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卫生行政部门的GMP
医学电子书 >> 《医院药学》 >> 医院制剂业务管理 >> 卫生行政部门的GMP |
医院药学 |
|
1988年,我国卫生部颁布的GMP是参照国外管理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它涉及影响药品质量的诸因素,如人员、厂房、设备、卫生、原料、生产操作、包装和贴签、质量检查部门、自检、销售记录、用户意见、不良反应报告等。这个GMP是国家的,是必须执行的GMP。
卫生部门的GMP叫《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它既对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管理提出了要求,又对生产中质量管理作了规定。
卫生行政部门的GMP是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的,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颁发GMP之后,药品生产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进展很快。
医药行业的GMP | 优良制剂规范 |
出自A+医学百科 “医院药学/卫生行政部门的GMP”条目 http://www.a-hospital.com/w/%E5%8C%BB%E9%99%A2%E8%8D%AF%E5%AD%A6/%E5%8D%AB%E7%94%9F%E8%A1%8C%E6%94%BF%E9%83%A8%E9%97%A8%E7%9A%84GMP 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关于“医院药学/卫生行政部门的GMP”的留言: | 订阅讨论RSS |
目前暂无留言 | |
添加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