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医学/附表6-1各种传染病的潜伏期、传染期、隔离期、接触者观察其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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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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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名 | 潜伏期 | 传染期 | 隔离期 | 接触者观察期及管理办法 | ||
最短~最长 | 常见 | |||||
鼠疫 | 腺鼠疫肺鼠疫 | 2~8天 数小时~3天 |
3~6天 1~3天 |
自发病起直至痊愈为止的整个病程 | 腺鼠疫隔离至淋巴腺完全痊愈,肺鼠疫应在临床症状消失后,痰连续培养6次阴性方能出院。 | 留验9天同时接种鼠疫菌苗 |
霍 乱 | 数小时~6天 | 1~3天 | 潜伏期末即可排菌,临床症状期传染性最大,病后带菌自数天至4周不等,少数可数月至1年以上 | 临床症状消失后,隔日大便培养,连续2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解除隔离 | 留验5天,并连续作粪便培养2次,阴性者解除隔离 | |
病毒性肝炎 | 甲型 | 15~50天 | 3~4周 | 潜伏期末至发病2周内传染性最大,少数在病后某段时期仍可排病毒 | 临床症状消失,肝功能恢复正常,但不少于病后30天,幼托机构要隔离40天 |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45天,接触后2周内注射正常人免疫球蛋白可防止发病或减轻症状 |
乙型 | 50~180天 | 100天左右 | 潜伏期末即有传染性,长者可达1年以上 | 急性期应隔离到HbsAg阴转,恢复期仍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者处理 | 作HbsAg,抗HBc,抗HBs,HbeAg, 抗Hbe检测,均阴性者接种乙肝疫苗 | |
丙型 | 2~26周 | 7.4周 | 潜伏期末即有传染性,临床症状期传染最大,慢性病人亦有传染性,最长达6年 | 急性期隔离至病情稳定,慢性病例按病原携带者处理 | 目前无法定措施 | |
丁型 | 2周~6个月 | 急性感染后HDAg血症可持续25天,慢性感染者在HDAg与抗-HD肖失前均有传染性 | 同乙型肝炎 | 目前无法定措施 | ||
戊型 | 2~9周 | 6周 | 发病前2周至发病后2周从粪便中排出 | 自发病起隔离3周 | 医学观察45天 | |
细菌性痢疾 | 数小时~7天 | 1~3天 | 潜伏期末即可排出病原体,临床症状期传染性最大,病后带菌常见,多为间歇排菌,绝大部分在病后1~2周停止,少数可长达数年 | 临床症状消失后,连续2年至3次粪检阴性或大使正常后1周可解除隔离 | 医学观察7天,饮食行业人员观察期间应送粪便培养1次,阴性者方可复工 | |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1~10天 | 3~4天 | 潜伏期末即有传染性,普通型患者之传染性可持续6~7周 | 临床症消失后3天,但不少于病后7天 | 医学观察7天,可服利福平预防发病 | |
流行性感冒 | 数小时~3天 | 1~2天 | 潜伏期末出现退热时止,传染期约1周 | 退热后2天 | 在大流行时,集体单位应进行检疫,出现发热等症状者,应早期隔离 | |
麻疹 | 6~21天,被动免疫后可延至28天 | 10~11天 | 潜伏期末至出疹后5天 | 隔离至出疹后5天 | 医学观察21天,如接受过被动免疫者应延至28天 | |
百日咳 | 2~21天 | 7~10天 | 潜伏期的最后1~2天至发病2~3周内传染性最大,一般在病后4周即无传染性 | 发病起40天或自痉咳后30天 | 医学观察21天 | |
白喉 | 1~7天 | 2~4天 | 潜伏期末至整个病程均有传染性,部分患者在恢复期仍继续排菌 | 症状消失后鼻咽分泌物2次(间隔2天)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30天可解除隔离 | 医这观察7天 | |
猩红热 | 1~12天 | 2~5天 | 潜伏期末至整个病程均有传染性,至皮肤脱屑阶段则无传染性 | 症状消失后咽拭培养3次阴性,可解除隔离,一般不少于病后1周 | 医学观察7~12天 | |
水痘 | 10~21天 | 15天 | 潜伏期末至皮肤发疹和水泡时传染性最强 | 隔离至脱痂为止,但不得少于发病后2周 | 医学观察21天 | |
流行性腮腺炎 | 8~30天 | 14~21天 | 腮腺肿大前7天至肿大后9天 | 从发病起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 | 成人一般不检疫,托幼机构儿童医学观察21天 | |
流行性乙型脑炎 | 4~21天 | 10~14天 | 病毒血症时间短,一般在发病后5天内 | 隔离至体温正常为止,室内做好防蚊、灭蚊 | 不检疫 | |
疟疾 | 间日疟 | 10天~数月 | 14天 | 疟疾现症病人和无症状带虫者,当其周围血液中有成熟配子体时就有传染性 | 不需隔离,但患者应给以系统治疗,居室内应做好防蚊、灭蚊 | 不检疫 |
三日疟 | 10~45天 | 30天 | ||||
恶性疟 | 5~12天 | 10天 | ||||
登革热 | 3~15天 | 5~7天 | 潜伏期末至病后3天,少数至病后6天 | 起病后7天 | 不检疫 | |
布鲁氏菌病 | 3天~1年左右 | 7~14天 | 发病后第2周可在尿中发现病原体,可保持2~3个月 | 临床症状消失后解除隔离 | 不检疫 | |
流行性出血热 | 5~46天 | 7~14天 | 急性期血液、尿液中有病原体具有传染性,可经破损皮肤感染 | 隔离至急性症状消失止 | 不检疫 | |
钩端螺旋体病 | 1~30天 | 7~13天 | 发病后第2周可在尿中发现病原体,可保持2~4个月,个别1年以上,但作为传染源意义不大 | 隔离至症状消失,应注意尿的消毒处理,防止接触传播 | 不检疫 | |
炭疽病 | 12小时~12天 | 1~3天 | 主要为动物病,人经动物感染,人与人之间亦可经分泌物而受感染,但较少见,肺炭疽可经呼吸道传染 | 皮肤炭疽隔离至创伤口痊愈、痂皮脱落为止,其他类型患者在症状消失后细菌培养2次阴性后取消隔离 | 医学观察8天,与患者和病者接触之物品应进行消毒 | |
狂犬病 | 12天~1年或长至5年 | 30~60天 | 个别情况下,可从唾液中分离到病毒,但未见人传人之事例 | 患者须住院隔离 | 不检疫 | |
阿米巴痢疾 | 4天~数月或更长 | 10~18天 | 从发病早期排出滋养体到晚期粪便中含有大量包囊都有传染性 | 隔离至症状消失,大便连续三次检查滋养体及包囊阴性解除隔离 | 对饮食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包囊检查、阳性者停止工作进行治疗 | |
伤寒和副伤寒 | 伤寒3~42天副伤寒2~15天 | 12~14天 8~10天 |
潜伏期末即可排菌;病人从大,小便排菌,相当一部分病人在恢复期仍可继续排菌2~3周,少数在1年以上,甚至终身 | 体温正常15天可解除隔离,可热退后5天和10天作2次大便培养,阴性者可解除隔离 | 医学观察21天,副伤寒为15天,饮食行业人员观察期间应送大便培养一次,阴性者方可工作 | |
脊髓灰质炎 | 3~35天 | 7~14天 | 发病前10天至病后4周均有传染性,少数可达4个月 | 隔离期不少于病后40天 | 医学观察20天,对5岁以下儿童注射胎盘球蛋白或丙种球蛋白,可防止发病或减轻症状 | |
艾滋病 | 6个月~10年以上 | 9~10年 | 血中检出HIV抗体起即有传染性 | 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送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单位治疗 | 严密观察,长期追踪,在观察的6个月及1年时采血检测 |
传染病防制与监测 | 附表6-2 常用化学消毒剂的特性和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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