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圆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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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脊髓末端变细呈圆锥状,称为脊髓圆锥,主要包括骶3-5和尾节。
损伤后表现及机制
单纯脊髓圆锥损伤是比较特殊的一种类型,因患者早期仅表现为大小便失禁,而肢体及躯干无神经损伤的症状和体征,极易漏诊。
脊髓圆锥下极位于Tl2一LI之间,其中大多数在LI平面,其周围有马尾神经将其包围。此解剖学特征决定了圆锥周围损伤为马尾及脊髓圆锥混合伤为主。但马尾神经与脊髓圆锥的组织性质不同,前者属于周围神经,对外力的缓冲力强,后者属于中枢神经较固定,对外力的缓冲力差。故虽然同样受到创伤,可仅出现脊髓圆锥损害。脊髓圆锥部有膀胱中枢(s2-4),肛门直肠中枢(s3 ),故单纯脊髓圆锥的临床特点为膀胱过度膨胀与麻痹性失禁、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会阴部感觉障碍。因为运动节段在 以上,故未受到影响。对于双下肢感觉、运动正常,仅有尿潴留的T2一I 部位损伤的患者,必须仔细检查,如:肛门括约肌肌张力、肛门反射、膀胱残余尿测定(对不完全尿失禁者)、冰水试验、鞍区皮肤感觉有否障碍,男性患者的球海绵体反射情况。膀胱内压测量及排尿动力学检查是评定圆锥和马尾基本功能的重要辅肋检查手段。这些检查与其它临床表现相结合可以评价神经功能恢复的可能性。
单纯圆锥损伤的诊断与治疗
单纯圆锥损伤的诊断标准:(1)有外伤史(或硬膜外穿刺史)。(2)双下肢感觉、运动、反射正常。(3)大小便及性功能障碍。(4)鞍区感觉减退或消失。(5)肛门反射及球反射减退或消失。脊髓圆锥损伤依据损伤程度分为3型 :(1)I型:单纯脊髓圆锥震荡,约在伤后1周恢复。(2)Ⅱ型:单纯脊髓圆锥不全性损伤,约在伤后3个月恢复或大部分恢复。(3)I]I型:单纯圆锥完全性损伤。I型损伤程度轻,如脊柱稳定性好,可药物治疗。Ⅱ、Ⅲ型损伤如为外伤引起,且椎管狭窄或脊柱不稳定,需手术治疗。手术可以消除压迫,恢复椎管的正常容积,为脊髓圆锥恢复创造条件。急诊患者不应立即手术,而应等待脊髓休克期限过后。在急性期评价排便和膀胱功能十分困难,如果患者已经留置了导尿管,患者的膀胱自主排空能力就更难断定。而对脊髓休克患者进行手术无此适应症。有关文献报告E3],在受伤后最初几小时内进行减压已被证明不能改善神经功能。手术一般在伤后7-lOd进行。过迟易引起损伤部位组织坏死,瘢痕形成,神经恢复可能性减小。麻醉穿刺损伤的5例,均为不完全损伤(II型),无需手术,药物治疗即可。5例3个月内好转,2例6个月内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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