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在院病历排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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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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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温单(逆序)。
(2)医嘱单(逆序)。
(3)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顺序,下同)。
(4)专科病历。
(5)病程记录(包括首次病程录、转科及接收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6)特殊诊疗记录单(术前小结、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特殊治疗记录、科研统计表等)。
(7)会诊申请单。
(8)责任制护理病历。
(9)临床护理记录单(未停止特护前逆序,置于病历的最前面或另外单放)。
(11)检验报告单。
(12)病历首页。
(13)住院病历质量评定表。
(14)门诊病历、住院卡。
(15)以前住院病历。
病历排列顺序 | 出院病历排列顺序 |
出自A+医学百科 “病历书写/在院病历排列顺序”条目 http://www.a-hospital.com/w/%E7%97%85%E5%8E%86%E4%B9%A6%E5%86%99/%E5%9C%A8%E9%99%A2%E7%97%85%E5%8E%86%E6%8E%92%E5%88%97%E9%A1%BA%E5%BA%8F 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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