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苯二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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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对苯二酚
英文名称: p-dihydroxybenzene
中文名称2: 氢醌
英文名称2: p-hydroquinone
技术说明书编码: 738
CAS No.: 123-31-9
分子式: C6H6O2
分子量: 110.11
目录 |
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对苯二酚 123-31-9
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毒性比酚大。成人误服1g,即可出现头痛、头晕、耳鸣、面色苍白、紫绀、恶心、呕吐、腹痛、窒息感、呼吸困难、心动过速、震颤、肌肉抽搐、惊厥、谵妄和虚脱。严重者可出现呕血、血尿和溶血性黄疸。尿呈青色或棕绿色。皮肤可因原发性刺激和变态反应而致皮炎,可引起皮肤色素脱失。眼部接触本品粉尘或蒸气,可有结膜和角膜炎。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可燃,高毒。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立即给饮植物油15~30mL。催吐。就医。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可燃。与强氧化剂接触可发生化学反应。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灭火方法: 采用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OSHA 2mg/m3; ACGIH 2mg/m3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采取隔离操作。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白色结晶。
pH:
熔点(℃): 170.5
沸点(℃): 285
相对密度(水=1): 1.33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3.81
饱和蒸气压(kPa): 0.13(132.4℃)
燃烧热(kJ/mol): 2849.8
临界温度(℃): 549.9
临界压力(MPa): 7.45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0.59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499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主要用途: 制取黑白显影剂、蒽醌染料、偶氮染料、橡胶防老剂、稳定剂和抗氧剂。
其它理化性质: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
禁配物: 酰基氯、酸酐、碱、强氧化剂、强酸。
避免接触的条件: 光照、空气。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320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人经皮:2%,轻度刺激。人经皮:5%,重度刺激。
生态学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用焚烧法处置。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61725
UN编号: 2662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3
包装方法: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纤维板桶、胶合板桶、硬纸板桶;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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