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而复活,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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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华网合肥11月21日电(记者徐海涛)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合肥“死婴复活”事件,安徽省立儿童医院21日公布调查报告称,患儿当时可能处于一种医学上的“假死”状态,而当值医生、护工工作疏忽,导致患儿被误开出死亡证明、送往殡仪馆。

今年10月28日,该院收治了一名刚出生19天的新生儿,诊断为肺炎、先天性双后侧后鼻孔闭锁、脑损伤。入院后予以抗感染对症支持治疗,期间患儿多次发生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后恢复,医院建议转北京、上海大医院手术治疗。但家长咨询上海专家认为,患儿系先天性难治性畸形,无法手术治疗。

11月12日,家长签字放弃一切治疗,提出将来尸体由医院处理、不留骨灰,然后从医院离开。“之后,我们出于人道主义继续对这个孩子治疗、喂食,维持生命。”安徽省立儿童医院新生儿科负责人介绍,11月18日那天,当值医生发现患儿面色青紫、心跳呼吸停止,经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

20日早晨,当值护工根据死亡证明,将患儿“尸体”送至合肥市殡仪馆后离开,随后殡仪馆发现患儿仍有生命体征,医院紧急将其接回救治。事后经调查专家组分析,患儿当时可能处于医学上的“假死”状态。据介绍,“假死”又称微弱死亡,是指人的循环、呼吸和脑的功能活动高度抑制,生命机能极度微弱。“这种现象比较罕见,感受不到呼吸、心跳、脉搏,四肢发凉,像是死了,其实生命活动并没有停止。只是极其微弱的心跳、呼吸等,只能用医疗仪器如脑电图、X光机透视等手段才能检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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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假死

医学上对死亡的定义有传统的概念如心脏死,呼吸死和脑死亡,而死亡也有一过程,可分为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和生物学死亡期,其中的临床死亡期就是以我们对死亡概念的定义来确定的。假死这种特殊的情况,不属于传统意义上死亡过程的任何一期。假死是法医病理学中的一个概念,指的是人的生命状态处于极其微弱的状态,用一般的检查方法检验不到生命体征,好像死了,其实还活着。临床医生和法医判断病人是否死亡的角度是不大一样的。法医判断病人是否死亡的程序非常严格的。

假死是如何发生的呢?机械性窒息、中枢神经抑制性药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休克、身体降温等可使机体的基础代谢极慢,体温下降,脑缺血、缺氧,中枢神经系统高度保护性抑制,各种反射也被抑制,循环、呼吸十分微弱甚至不能被感知,用一般的临床方法如听心音、呼吸音、摸脉搏都不能检测到生命的迹象(这也是为什么医生判断失误的原因),但特殊的临床检查如心电图能查到心脏的电生理反应,x线透视可见心脏的微弱博动等。处于假死状态的人经过及时有效的抢救,脑、心、肺功能可以完全恢复,有时甚至不经过任何特殊处理也能自然复苏。有报道认为假死是对短暂的系统缺血的耐受保护状态,以保证脑组织以及全身各组织器官不受缺血缺氧的损害,等待及时的复苏措施。

笔者认为,将责任怪在医生身上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因为孩子确实是被“误诊”了。但这是医生的粗心大意吗?一个人,没有了呼吸,心跳,诊断为死亡,是可以理解的,尤其是患有严重疾病的新生儿。而且儿科医生要处理的东西太多,常理而言,是非常难以发现所谓的“假死”状态的,除非患者死前身上有心电监测,那么通过观察心电图便可知道是否有确切的心脏死亡。或者有脑电图,可以观察是否有确切的脑死亡。但如果患者死前没有这些仪器在身边,医生一般不会大动干戈叫护士把心电监测或脑电图仪搬过来测测看看的。因为我们大多数医生都觉得是没必要的了。我想,非要说医生有错的话,就是这个“觉得没必要”了吧。但我们医生,在下死亡诊断的时候,一定要认真负责,这是无可厚非的,此件事情也是对大家的教训。

而我们一般医院一般医生诊断病人是否死亡,都是通过一般的检查方法,造成判断失误,是情有可原的,笔者认为不能怪罪于医生,只能说这是医学界的局限,是人类目前的局限。换做任何一个医生,任何一个医院,它就能断定它不会判断失误吗?我看不能。但现在并不是怪罪于谁的时候,我们应该好好安置小孩,毕竟,生命是无价的。

类似病例报道

曾经四川省内江市凌家至富隆方向发生一起车祸,一对父子骑乘摩托车与一辆大客车相撞,致1死1伤。据死者家属反映,车祸发生后,死者张厚明并未当场身亡,却被到场的120医务人员告知交警,张厚明已死亡,被直接拉到当地殡仪馆。几个小时后,家属在殡仪馆发觉亲人并未死亡,并再次求救120,在另外一家医院抢救一个多小时后,张厚明不治身亡。

真是防不胜防!诊断一个死人,是较为容易简单的,一个经验老道的医生是不会随便下死亡的诊断的,他必须通过患者的心跳、呼吸都没有了,结合患者死前的身体状况,才会考虑下诊断。这时候的诊断一般情况下都是非常可靠的,可一旦遇上假死现象,一切都凌乱了,这未必能怪罪于医生。

很多动物有假死的技能,因为通过假死,可以逃过很多灾难。但人类的假死,却不是有意为之。医学家已经可以通过药物诱导动物进入假死状态,也就是看起来已经死亡了,实际上仍未死亡,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复活,但这个技术仍没有在人类身上实现。

定义死亡

历史上,试图定义人类死亡的精确时刻问题重重。死亡曾经被定义为心脏停止跳动或者呼吸停止,但是心肺复苏和心脏除颤的发展表明这个定义是不够的,因为呼吸和心跳有时候可以恢复。过去被认为是死亡的因素不能应用于所有的情况;即使没有正常运作的心脏或肺,如果使用一组生命维持系统,器官移植或者心脏起搏器,生命有时候仍然可以持续下去。比如战争时代,躺在地下的士兵,血流成河,不见得就是死亡,因为可能是休克,或者室颤。古代人认为,室颤当然是死亡(他们还没有室颤这个概念),而我们现在,稍微高级的公共场所都配有除颤器,因为可以用来挽救这些似乎死亡(实际是室颤)的人。

现今,如果一个人需要确定是否死亡,医生或验尸者通常会使用“脑死亡”或者“生物死亡”来定义一个人的临床死亡;当一个人的脑电活动停止,他就会被认定死亡。根据推测,脑电活动的结束意味着意识活动在大脑的终结。然而,意识活动的停止必须是永久的而非瞬态的。有些情况下,人的意识活动会暂时停止,而人并没有死亡,例如非REM睡眠状态或者是昏迷。脑电图可以比较容易地区分死亡与睡眠状态。

然而,一些学者认为“脑死亡”的范畴也是有问题的。例如,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生物伦理学系的高级教师富兰克林·米勒博士就指出:“……然而,20世纪90年代末,学者们就越来越质疑人的脑死亡与死亡的等同性。因为有证据显示,有的病人已经正确地确诊为这种状态(脑死亡),他们被机械通气系统维持了相当长的时间,展现出了一组生物学功能。这些病人维持着一些能力,包括维持着循环和呼吸、控制体温、排泄废物、愈合伤口、对抗感染,而且更戏剧性的是孕育胎儿(存在“脑死亡”的妇女怀孕的案例)

如何定义死亡,看来还是一个尚未彻底解决的问题。

死而复生?

真正意义上的死而复生是不存在的!能够复活的,只能说他/她其实没有死透,没有严格意义的死亡,只是医生通过体格检查认为死亡而已。

1999年, 瑞典有一位名叫博根霍尔姆的医学院学生, 在滑雪的时候突然失去控制,导致落地时一头撞到山间溪流表面覆盖的薄冰上。薄冰被她撞了个大洞,然后她就掉进了刺骨寒冷的水里。在水中挣扎了4 0 分钟后,她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又过了4 0 分钟,救援小组赶到,将她救出并用直升飞机送往医院。被送到医院时的博根霍尔姆完全符合临床死亡的定义:她的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已经停止工作超过了3 小时。但在发生意外3 小时5 5 分钟之后,她的心脏再次跳动了起来,并最终几乎完全康复了。

这个死亡病例,并不是由于医生的判断失误,还是人类对死亡了解的局限性了。

2012年3月17日博尔顿做客热刺的足总杯比赛进行到第41分钟时,姆安巴突发心脏病倒地,比赛因此立即被终止,他也获得了及时有效的治疗并被很快送往医院施救。 当时双方球员都承受不了这次打击还潸然泪下,范德法特和迪福等热刺球员掩面而泣。姆安巴昏厥后有长达78分钟没有生命迹象,医生对他电击17次,两次在场上,13在救护车里,他的心脏才重新开始了跳动。博尔顿队医托宾说:“从他昏厥到医院有48分钟的时间他的心脏没有跳动,他在医院有30分钟心脏也不跳动。其实那时候他已经死了,我们做好了最坏的准备。” 神奇的是2天后姆安巴就能开口讲话,而2周后他就能下床走路。4月16日姆安巴出院,医生给他装了一个心电复律器。

这又是一个死而复生的例子。

人类对于死亡的了解,可能远远还是不够的。但绝大多数情况,医生通过专业判断,认为死亡的时候确实是死亡了,但罕见的情况,为什么会死而复生呢?我想暂时还没有人能够解开这个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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