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 (F60-F69)
- F60 特指的病态人格
- 指个性组成与行为倾向有严重障碍,并非直接导因於疾病,脑伤或其它精神疾病,障碍通常涉及一个人个性组成的许多层面,而且总会引起本人的痛苦及社会功能缺损。往往通常自儿童或青少年时期就表现出来且持续至成人时期。
- F60.0 妄想型人格障碍
- 妄想型人格障碍的特质即对挫折过度的敏感,无法宽恕别人的侮辱;持怀疑的态度且倾向於误解别人中性或友善的动作为敌意或轻视,藉此扭曲其个人经验,未经证实而反覆的质疑配偶或性伴侣的忠实;会因固执其个人权利的维护而较好战。这些人通常较过度看重自己,而且过度质疑外界的事物跟自己有关。
人格(障碍):
.扩展性妄想型
.狂热型
.易怒型
.妄想型
.敏感妄想型
排除:
妄想狂(偏执狂)
易怒型妄想病(F22.8)
患妄想狂者:
.精神病性(F22.0)
.精神分裂症性(F20.0)
.妄想状态(F22.0)
- F60.1 分裂性人格障碍
- 分裂性人格障碍的特质为退缩性的情绪反应与社交关系。宁可选择幻想,个人活动及内省。在表露情感及体会愉悦能力上有所限制。
排除:
阿斯伯格(Asperger's)综合征 (F84.5)
妄想病(F22.0)
儿童时期的精神分裂症型障碍 (F84.5)
精神分裂症 (F20.-)
分裂型障碍(F21)
- F60.2 反社会性人格障碍
- 此种人格障碍的特质为漠视社会规范、以及漠视他人的感受,其行为和一般社会规范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其行为并不会经由惩罚等方式而轻易地修改。挫折耐受力低而且好攻击,包含暴力的使用;倾向于责备他人或对于自己的行为与社会有冲突之处提出看似有理的合理化说明。
人格(障碍):
.反道德性
.反社会
.非社会性
.精神病性
.社会病态
排除:
行为障碍症(F91.-)
情绪不稳性人格障碍(F60.3)
- F60.3 情绪不稳定性人格障碍
- 此种人格障碍的特质是没经过考虑而做出冲动的行为,同时伴随有不稳定的情绪,当面临他人的批评或与其意见相左时,经常是无法事前经过深思熟虑就爆发强烈的愤怒而引起暴力行为。此类人格障碍的诊断中,又常被区分有下列二亚型,而其都有冲动和缺乏自我控制的共同特性。冲动型,其主要之特征为情绪不稳定及缺少冲动控制的能力;边缘型,主要特征除上述之外,再加上有对自我形象、人生目标以及内心取向(包含性取向)常不清楚或有困扰。其常有长期的空虚感。因其不安定的情绪状态,而常陷于强烈不稳定的人际关系,而常有自杀的威胁及自伤的行为。
人格(障碍):
.攻击性
.边缘性
.爆发性碍
排除:
反社会性人格障碍(F60.2)
- F60.4 剧化性人格障碍
- 此种人格障碍的特质为肤浅而不稳定的情感状态,戏剧化的,夸大的情绪表现,易受暗示,自我中心取向,自我放纵,不为他人作考虑,易有被伤害的感受,渴望被重视,被注意及刺激感。
人格(障碍):
.歇斯底里的
.精神幼稚性
- F60.5 强迫性人格障碍
- 此种人格障碍的特质为犹豫不决,要求完美,对良心道德过度忠诚,反复检查事物且专注于细节,顽固不屈,谨慎小心,而且坚持己见。或许有未达强迫性精神官能症的强迫思想或冲动。
人格(障碍):
.强迫的
.摆脱不了的
.摆脱不了-强迫的
排除:
强迫性精神官能症(F42.-)
- F60.6 焦虑性(畏避性)人格障碍
- 此种人格障碍的特质为易表现出紧张、恐惧、不安全感、及自卑感。总是渴望自己能被喜欢,被他人接受;敏锐地感受别人的拒绝和批评,因而少与他人接触,并且藉者夸大日常生活中潜藏的危险性来避开某些活动。
- F60.7 依赖性人格障碍
- 此种人格障碍有下列特征:依赖他人为自己做重大事情和日常生活之决定;非常害怕被放弃;感到无助和无法胜任事情;被动地顺从长者或他人的期望;对日常生活所需不太有反应。在智力功能或情绪方面常表现出缺乏精力;有将责任托附在别人身上之倾向。
人格(障碍):
.无力性
.不能胜任性
.被动性
.自我贬抑性
- F60.8 其他的特异性人格障碍
- 人格(障碍):
.偏离性
.不稳定性
.不成熟性
.自恋性
.被动攻击性
.神经质性
- F60.9 未明确的人格障碍
- 神经质 NOS
病态性人格 NOS
- F61 混合型和其它病态人格
- 这里所讨论的病态人格,不同于F60.-中各种各具特异症状的病态人格,而是较麻烦的一类,诊断的难度相对较大。。
实例包括:
.混合F60中几种病态人格的特征表现,但没有优势症状足以归纳于某一特定病态人格疾病的诊断。
.较麻烦困难的人格改变,并不能分类到F60.-或F62.-,并可视之为续发于某种并存的情感性疾病或焦虑性疾病。
排除:
突显性人格特质(Z73.1)
- F62 不可归因为脑损伤和疾病的持久的人格改变
- 某些成人并非原先存在人格异常或行为异常,而是续发于发生灾难之后,暴露在长期压力之后或续发于严重精神疾病之后。除非有证据显示,以下情形才做此诊断:此病人对环境及自我的看法与他人的关系确定有一长期持续的改变。此种人格改变必需是明显的、僵化的、不适应的而且此种现象在此病态经验之前不曾出现过。此一人格异常并非直接是另一精神疾病的临床表现,亦非任何先前存在的精神疾病的残余症状。
排除:
由于脑部疾病,受损及功能障碍所引发的人格及行为障碍(F07.-)
- F62.0 灾难后长久人格变异症
- 续发于经历灾难之后,至少持续两年的人格改变。此灾难构成的压力极大以致于我们不须考虑用个人的脆弱性来解释此压力在人格所造成的重大作用。此种人格障碍的特质:对世界抱持敌对、不信任的态度,变得较退缩,感到空虚或绝望,长期紧张像是持续受到威胁一样,有疏离感。在此种人格改变之前可以有创伤后应激综合征 (F43.1)存在。
人格改变发生在以下事件之后:
.集中营
.大灾难
.持续的:
.被囚禁且即将可能被处死
.暴露在生命受威胁的情境之下,如身为恐怖政治下的牺牲者
.折磨的苦痛
排除:
创伤后应激综合征 (F43.1)
- F62.1 精神疾病后长久人格变异症
- 由于承受严重精神疾病的创伤经验所引发的人格改变,至少得持续两年。此种改变无法以先前存在的人格障碍来解释,必须与精神分裂症残余症状及其他先前存在精神疾病未完全康复状态做鉴别诊断,此种人格障碍的特质:对他人过度依赖且过度要求,由于疾病所影响或心中烙印此一疾病,导致无法与他人形成且维持亲密而信赖的人际关系,造成社会孤立;显得较被动;兴趣变的较低落,且减少休闲活动的参与,不断抱怨处于生病之中,可能附带虑病性的要求及生病行为;其低落情绪或不稳定的情绪,并非源自目前存在的精神疾病或先前存在的精神疾病的残存症状;并且长期有社会功能和职业功能方面的问题。
- F62.8 其它长久的人格变异症
- 慢性疼痛人格征候群
- F62.9 未明确的长久人格变异症
- F63 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
- 此诊断是指在其他项目的诊断所不能分类的行为障碍,其主要特征是在没有合理的动机下,会重复出现自己不能控制而伤害别人或自己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出现是导因于强烈的冲动。造成如此状况的原因,尚不十分清楚,其所以会被集合于此诊断类别的原因,只是单纯的因为在现象学的描述上较为相似而已。
排除:
习惯性过量使用酒精或精神活性物质(F10-F19)
涉及到性行为的冲动和习惯障碍(F65.-)
- F63.0 病态赌博症
- 此疾患为经常一再地赌博,成为病人生活中主要的部份,而损害到病人的社会功能、职业功能、婚姻及家庭的责任。
强迫性赌博
排除:
狂躁症发作而纵情于赌博的行为(F30.-)
赌博和打赌 NOS (Z72.6)
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的赌博行为(F60.2)
- F63.1 病态纵火症(放火癖)
- 此病症的特征为在没有明显的动机下一再重复地出现多次纵火或企图纵火毁损财物或其他物品的行为;而且经常其脑海中盘旋的不外乎是与纵火或燃烧等有关的事物。纵火前会逐渐地感受强烈的紧张压力,纵火后会有高度的愉悦、满足及解脱感。
排除:
纵火行为发生在以下情况时:
.反社会性人格障碍之成人(F60.2)
.酒精或药物中毒(F10-F19 ,具有第4码.0者)
.疑似有精神疾病(Z03.2)
.行为疾患(F91.-)
.器质性精神疾患(F00-F09)
.精神分裂症(F20.-)
- F63.2 病态偷窃症(窃盗癖)
- 此障碍症患者会一再无法抗拒偷窃的冲动而行窃,但其目地并不是为了个人使用的需要,也不是为了其金钱价值。而且经常会将其所窃得的物品丢弃,送人或囤积起来。此障碍症患者通常会描述:在从事偷窃前会感受逐渐升高的紧张和压力,偷窃后会有高度的愉悦、满足及解脱感。
排除:
抑郁疾患的偷窃(F31-F33)
器质性精神疾病(F00-F09)
疑似有精神疾病的入店行窃(Z03.2)
- F63.3 拔毛症
- 此诊断的特征是因无法抗拒拔毛的冲动,而有明显的失毛现象,通常在发生之前,患者会感受逐渐增加之压力和紧张,以及事后会有高度的愉悦、满足及解脱感。若是由皮肤发炎或是有妄想或幻觉所造成则此诊断不成立。
排除:
伴有拔毛行为的重复动作障碍 (F98.4)
- F63.8 其他的习惯和冲动障碍症
- 其他种类的重复性不适当行为,非续发于其他精神障碍症。重复无法抗拒冲动的行为,有动作前的紧张及动作后的放松感。
间歇性暴发性行为障碍症
- F63.9 未明确的习惯和冲动障碍症
- F64 性别认同障碍
- F64.0 变性症
- 强烈地希望能被接受以另一种性别生活的欲望。经常还会伴随有对自己解剖学上的性别感到不舒服及不适应,并希望以外科手术及荷尔蒙治疗方式,变成与自己所期望性别相同的外观
- F64.1 双重角色扮异性症
- 只是为了扮演异性的角色而穿着异性的打扮以求暂时性的成为异性,但并没有要永久改变自己性别的欲望。必须与恋物性扮异症作一区别。在双角色扮异性症中打扮成异性并非以达到性高潮为目的。
青春期或儿童期的性别认同障碍,非变性症型。
排除:
恋物性扮异性症(F65.1)
- F64.2 儿童期性别认同障碍症
- 发生于青春期前的儿童期性别认同障碍,主要是对自己天生的性别感到持续且强度的困扰,做异性的打扮,或参加异性的活动;有时会拒绝承认其解剖学上的性别特征。此外若只是单纯的「娘娘腔」或「男性化」并不足以构成此诊断,因此类患者对性别角色的认同通常已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在青春期以后,此诊断便不成立。
排除:
自厌型性取向(F66.1)
性成熟疾患(F66.0)
- F64.8 其它性别认同障碍症
- F64.9 未确定的性别认同障碍症
- 性别角色障碍 NOS
- F65 性偏好障碍
- 包括:
性变态
- F65.0 恋物症
- 利用无生命的物质做为达到性刺激及性满足的对象。被恋物症患者喜欢的物品常是代表着人体的延伸,如衣物、鞋等,有些则是包含特殊质料的物品,如橡皮制品、塑胶制品或皮革制品,随着各人喜好而有所不同。其中某些物品只是被用来帮助性高潮的一种方式(如要求性伴侣穿着特别的衣物)
- F65.1 恋物性扮异性症
- 穿着异性的衣物,做为达到性高潮的主要方式。尚且会依照某一异性的外表做全套的装扮,而其与变性性扮异性症的区别在于如此打扮只为求激发性欲,一旦达到目的,便会取下装扮。一般而言,恋物性扮异性症常为变性症之初期表现,也许可视为是变性症发展过程之一。
扮异性恋物癖
- F65.2 暴露症
- 经常或反复地在陌生人(通常是异性)或公共场合暴露个人的性器,但并不企求进一步的性接触。此举动以达到性兴奋为目的,事后通常还会有进行自慰行为
- F65.3 窥视症
- 经常或反复地窥视他人性行为或隐密(如更衣)行为,并藉此以求达到性兴奋和进行自慰行为,其乃在被窥视者未能察觉窥视者的举动下进行
- F65.4 恋童症
- 与未达青春期或青春前期的儿童为性对象的癖好
- F65.5 性虐待症
- 一种对于羞辱、绑缚或造成痛苦的性活动的癖好。假使患者是偏好接受这些刺激者,则称为被虐症患者,反之则称为虐待症患者。通常这类患者藉着由施虐与被虐两种过程中,得到性的快感。
虐待症
被虐待症
- F65.6 多重性偏好症
- 一个人出现多种性偏好症的行为时,通常以恋物症、扮异性症及虐待被虐待症同时出现最为常见
- F65.8 其他性偏好障碍症
- 此诊断包含其他各式各样较为罕见的性偏好及性活动,如打猥亵的电话癖、触磨癖、恋兽癖、以窒息的方式来加强性兴奋,或仅偏爱于身体之一部分(如截肢)的性偏好。
触磨症
尸体嗜好症
- F65.9 未明确的性偏好障碍症
- 性偏差 NOS
- F66 与性发育和性指向相关的心理和行为障碍
- 注意:
性取向本身不被当作是一种障碍
- F66.0 性成熟障碍症
- 因为性别认同或性取向不确定的困扰,而导致焦虑或忧郁。经常发生于对自己本身是同性、异性或双性向不清楚而造成困惑的青少年;或者在经过一段相当稳定的性取向,同时与对方有长期性的关系后,发现自己的性取向在改变中。
- F66.1 自厌性性取向
- 对于本身的性别认同或性取向(异性的、同性的、双性的或恋童的)是清楚的,但因其引发心理及行为的困扰,而寻求治疗希望改变自己的性别认同或性取向。
- F66.2 性关系障碍症
- 因为性别认同或性取向障碍,而导致不能与性伴侣形成或维持关系。
- F66.8 其他性心理发育障碍症
- F66.9 未明确的性心理发育障碍症
- F68 其它成人人格和行为障碍
- F68.0 因心理因素而加重生理症状表现
- 由于病人的心理问题,患者原有生理性疾患或失能的症状被夸大或延长,患者常常为这些病痛或失能感到郁闷甚至焦虑不安,这可能导致其原本的病痛或疾病延长。
赔偿性精神官能症
- F68.1 故意制造或者假装症状或残疾,生理或心理性[伪病症]
- 病人没有明显理由地反复假装症状,甚至为了制造症状或体征造成自我伤害。其动机是模糊的,大概是其心理接受病人的角色。这个异常时常结合着显著的人格和关系障碍。
寻求住院综合症
芒氏(Münchhausen's)综合症(装病求医癖)
伪病者
排除:
人工皮炎(L98.1)
假装生病的人(有明显的动机)(Z76.5)
- F68.8 其它明确的成人人格和行为障碍
- 性格障碍 NOS
关系障碍 NOS
- F69 未特指的成人人格和行为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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