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而本之,治疗学术语。指标病与本病并见时,在急则治其标的原则下,先治其标病,后治其本病。《素问.标本病传论》:“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王冰注:“标而本之,谓先发轻微缓者,后发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标,后治其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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