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博士,古代医学教师职称名。北魏太医署中始置太医博士。隋唐时在太医署中设有医博士。负责掌管体疗、疮肿、少小、耳目口齿、角法的教学工作。其官阶为正八品上。唐代在地方还设有医学博士,或称医药博士,官阶为从八品或以下,负责辖区内的医疗及医药普及等,与医博士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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