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兆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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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的定义:1962年WHO将妊娠周数<37周作为早产的诊断标准 〔1〕。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妊娠满28周且不满37周分娩者。确诊为先兆早产的条件:(1)妊娠在28~37周;(2)胎膜完整;(3)宫口开大3cm以内; (4)子宫收缩持续时间不超过30s,间隙为10min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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