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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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名(synonym)在对某一分类群所赋予许多学名中,无论在分类学上还是根据命名法规,都只能有一个正确的学名(称为正名),其它所有名称都称为异名。成为异名的名称,主要是:(1)因为分类上的看法不同所给与的名称;(2)同一分类群较晚命名的名称;(3)其他分类群已经使用而发生重复的名称,后项同名;(4)在命名法规上有不完备处的名称,等等。其中(1)和(2)有时作为正名。如虎杖作为与蓼属(Polygonum)不同的属Reynoutria处理时,则Reynoutria japonica Houtt.为正名,而Polygo- num cuspidatum S.et Z.则为异名,倘从广泛使用的Polygonum属的见解来处理,则前者反而成为异名。因此把全部异名都当作错误的名称是欠妥的。在分类学和命名学上,把异名整理列记的称为syno- nymy(同物异名).
在动物命名上,异名是指用来表示同一个分类单元的不同命名,例如两个指称同一物种的名称。在动物命名规则中,首先发表的名称叫做“首异名”(senior synonym);而其他后发表的则称作“次异名”(junior synonyms),后者一般是不被采用的名称。
假如各个异名皆可明确对应同一分类单元,则是一个“客观的”(objective)异名;例如当它们指称同一项描述,或同一个模式标本时。其他的异名则是“主观的”(subjective),因为这些异名还有争议空间,不同的学者可能对同一个名称所代表的特征变异范围有不同的看法。
植物学
在植物命名上,异名是指一个“可用来指此分类单元的植物学名”,植物的异名并不单独使用,而是总以“某某的异名”方式出现。在植物学上,异名可以是:
“同型的”(homotypic)或称“命名上的”(nomenclatural):对象是同一个模式标本。例如Pinus abies与Picea abies拥有同样的模式标本。假如后来确立Picea abies为正确命名,那么Pinus abies就变成Picea abies的“同型异名”。
“异型的”(heterotypic)或称“分类学上的”(taxonomic):对象是不同的模式标本。例如有些植物学家原本将“蒲公英”分割成多个物种,每一个物种命名时都对应各自的模式标本。假如后来“蒲公英”变成一个可指称所有这些物种的单一物种Taraxacum officinale时,那么所有其他物种名称全部都是Taraxacum officinale的“异型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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